• 关于协助第103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招展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08-9-17 7:18:33 来源: 中国搜暖网—中国地暖 散热器 锅炉 太阳能商家专业的B2B信息交流平台信息中心
  • 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四区一岛”管委会经发局,市属各外经贸企业、外贸企业协会、外商投资企业:

     

    103届广交会进口展将于2008415日至20日在琶洲展馆4.25.2号(原21.222.2号)展厅举行。经过101102两届广交会的推广和运行,广交会进口展区的知名度迅速提高,参展效果日趋良好,引起了外国政府、工商机构和企业的极大关注,显示出美好的前景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102届广交会进口展区共吸引了57个国家和地区的480家企业、约2110名参展商参展,其中包括9个最不发达国家的17家企业,取得了良好的参展效果,成为本届广交会的一大亮点。宁波交易团在本届展会期间共组织了来自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西班牙、韩国、叙利亚、菲律宾等国家的17家境外企业参展,展出面积达500㎡。由于进口展区位置优越,与出口展区相互连通,所以整个展会期间始终人流川息,万商云集,成交活跃,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参展企业喜获丰收。

    展会期间,外贸中心共为国外有关政府、工商机构举办了14广交会——通往市场之路系列推介会,进一步推动了国内外企业的沟通和了解,参展商对参展效果感到满意。

    为了做好103届广交会进口展区的招展工作,充分利用好进口展区这一新兴的交易平台,为我市进口企业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我局决定继续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103届广交会进口展。进口展区宁波交易团工作由我局负责,具体展务和后勤工作由广交会进口展区指定招展机构——宁波市外国企业服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外企公司)承担。望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住机遇,积极邀请境外企业报名参展或作为代理进口单位参展,共同完成组展和参展工作。

     

    现将第10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进口展区招展事宜通告如下:

     

    一、展期安排

    筹展时间:200849—13

    展览时间:2008415—20

    撤展时间:200842018:00—2123:00

     

    二、展区地点

    中国广州市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中国广州市阅江中路380号)4.25.2号(原21.222.2号)展厅。

     

    三、展览面积

    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

     

    四、参展展品

    本届广交会进口展区以消费品类为主,工业类为辅;设立日用消费品、装饰品及礼品、食品及农产品、机械设备、小型车辆及配件、电子信息及家电、五金工具、建材及厨卫设备、原材料等9个产品区。

     

    五、展位价格

    展位按光地和标准展位两类形式出租,光地展位价格为3000元人民币/平方米,标准展位(9平方米,含标准展具配置)价格为30000元人民币。

    为支持境外企业参展,进口展区的展位价格按7.5折对境外参展商给予优惠,即光地价格为2250元人民币/平方米,标准展位(9平方米,含标准展具配置)价格为22500元人民币。

     

    六、参展申请

    (一)参展企业和参展展品要求

    1、参展企业必须为根据适用法律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3年以上(含3年)的公司,且须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参展展品须属于《第103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目录(进口展区)》范围。

    3、参展展品须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生产,且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复印件。

    4、参展企业在筹展时间进馆布展前,必须向组展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出示所有展品的海关清单或ATA单证册等原件,并提交相关复印件后,方能进馆布展。

    (二)招展时间

    参展报名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8222日;外贸中心收到申请后,于2008229日前发出展位确认书。

    (三)申请联系方式

    有意向参加103届广交会进口展的企业可尽快与广交会进口展区指定招展代理机构——宁波市外国企业服务贸易有限公司联系报名。因摊位紧张,时间紧迫,有需要的企业请尽快报名,莫失良机。

    联系方式:

    宁波市外经贸局贸促处     张欣 87178054

    宁波市外国企业服务贸易有限公司

    彭宏伟先生13605742760 / 林振宇先生13586680404

      话: 0086-574-8717830987178325

      真: 0086-574-8730615087307193

     

    七、综合服务费:

    综合服务费4500/每人。每摊位核定2-3名参展代表(费用包含住宿费、宾馆与展馆间交通费、早餐、参展证、保险费等,不含生活补贴费)。报到与结束之日,安排广州机场接送车辆。

    如参展商需要住单人间,则综合服务费为7500/每人。

    如参展商自行安排以上事宜,可免交综合服务费。

     

    请各参展单位将参展条款(附件1)、参展申请表(附件2)及参展人员名单(附件3)在200825日之前报送宁波外企公司,由宁波外企公司负责将报名参展资料汇总后统一报送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最终的参展资格确定以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公布的结果为准。

     

    附件1.进口展区参展条款

    附件2.进口展区参展申请表

    附件3.参展人员名单

     

     

    宁波市外经贸局

    ○○七年十二月十八日